鍾明倫/教育公共化副召集人、台師大公領所研究生、北市內湖高中代理教師
為什麼我們需要存在
教育改革改了十多年了,十年前還是高中學生的我,現今已經站在講台當老師了,我最喜歡和學生討論對於教改的感受,在教育現場深刻地看到與感受到學生對於教育改革的厭惡,讓我開始反省,教育改革在哪裡出現了問題。但是,更震撼我的還有一個畫面就是,新聞每天不斷的報導台灣還有很多繳不起營養午餐費的學生、偏遠地區的學校面臨廢校的窘境、貧窮繳不起學費的學生,報導結束之後,另外一個新聞畫面是,某政府官員因貪污罪被起訴、政府要花幾百億投資有錢人的學生、要花幾千億買大砲進行防禦。這兩種衝突的社會現象,讓我開始思考弱勢者難道沒有發聲的權利嗎?弱勢者的社會人權在哪裡?
教育公共化連線這幾年來透過巡迴、演講與電視錄影,我們堅持和弱勢的學生與家長站在同一陣線,雖然在過程中遇到許多的阻礙,但是我們仍然堅持教育應該是公平的、是正義的、是關懷的,而不是富人子弟為了獲得社會美名的社會階梯。憑著這樣堅強的信念也讓我們更團結在一起,而且越挫越勇,當然,我們的實踐更願意接受社會大眾的公評與檢視。
政府不願面對的教育真相
近年來,教育市場的大量開放,造成高等教育的普及化,理所當然地也成為政府歌頌資本主義教育改革成功的口號,但是普及化到底是讓誰的子女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似乎政府就很少說了!依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參閱表一):70 年時家庭支配所得等分成五等分(也就是每等分為20%的家庭),最低所得組接受大學教育的比率為7.3%,最高所得組為28.0%,全體家庭為19.8%;80 年時三者分別為23.0%、36.7%、31.1%;91 年則為36.9%、67.4%、57.5%。在70 年時,最高所得組接受大學教育的比率是最低所得組的3.84 倍,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相差21%,80 年降低為1.60 倍,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相差13%。91 年則為1.56 倍,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相差31%。我必須點出兩的問題,如果我們相信這份數據,數據呈現都已經這麼嚴重了,再者,如果我們不相信這份數據,台灣還有多少學生被制度的設計遺棄掉了。我們當然可以大膽的說:台灣M型社會的形成就是從教育的不公義開始,國家透過制度的設計讓有錢的中產階級子弟可以毫無憂慮的在教育軌道上以百米的速度衝刺,但是窮人家的子弟只作短程的衝刺,因為在龐大的經濟壓力下,他們中途就必須退出比賽,進入到勞動市場從事養家活口的生產工作,試問這樣教育改革的對於弱勢家庭來說,是正義的嗎,政府的政策是積極性的關懷嗎?
教育公共化的主張:
一、 不論是什麼階級、族群、性別的個體在任何階段都可以享有相同質量的免費教育;
二、 反對政府以去管制化的方式推卸其對於照顧弱勢者的社會責任。
三、 教育經費的分配要對弱勢者積極性的補助。
四、 教育經費的使用必須要有市民監督的機制。
表一:不同家庭支配所得與高等教育在學率之比例
附 註:為學年度資料,高等教育粗在學率=高教學生(大專學生扣除五專前三年)人數/18-21歲人口數、高等教育淨在學率=18-21歲之高教學生人數/18-21歲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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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內18-23歲人口受高等教育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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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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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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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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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在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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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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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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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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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分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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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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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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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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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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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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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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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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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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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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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5.7
|
|
70
|
19.8
|
7.3
|
12.7
|
15.6
|
20.3
|
28.0
|
11.5
|
18.7
|
|
75
|
23.7
|
13.4
|
15.4
|
17.7
|
25.3
|
30.8
|
14.2
|
25.2
|
|
80
|
31.1
|
23.0
|
26.6
|
29.0
|
30.5
|
36.7
|
21.0
|
37.9
|
|
85
|
41.6
|
30.8
|
35.1
|
38.3
|
42.7
|
48.2
|
29.1
|
47.7
|
|
90
|
55.0
|
39.9
|
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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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
55.5
|
64.4
|
42.5
|
77.1
|
|
91
|
57.5
|
36.9
|
50.7
|
54.1
|
58.2
|
67.4
|
45.7
|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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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弱勢學生補助政策之分析
教育部在高教技職簡訊(2007年十一月十日)中提到: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評鑑與研究發展中心針對94學年度不同家庭年收入的大一學生《選校時經濟考量是否重要》調查得知,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之學生,於選擇就讀學校因素時,高達75%將經濟視為優先考量因素。
研究報告的結果告訴我們,若無法解決結構性的經濟因素,根本無法解決弱勢教育的問題。我們強烈的主張,教育經費應該社會共同來來承擔,而非是個人的投資。教育公共化也認為教育改革不是改革教育而已,這應該是一個結構性的社會改革。以下是教育部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內容與目的,以及申請的資格標準:
表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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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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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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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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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學生,依其所得多寡、就讀公校或私校給予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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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弱勢學生就學費用,減輕籌措學費負擔。 |
生活學習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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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校安排家庭年收入在70萬元以下的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培養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同時給予獎助金,每月核發額度建議以提供學生每月生活費所需為原則(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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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響學生課業下,提供學生獲取生活學習獎助金的管道。 |
緊急紓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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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家庭發生急難之學生,由學校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
協助新貧、近貧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 |
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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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 |
照顧低收入戶學生,優先安排學校住宿。 |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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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學校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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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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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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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與五 |
五專前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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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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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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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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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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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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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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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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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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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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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萬~4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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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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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
|
12,500
|
私立學校
|
25,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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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
|
超過40萬~5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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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
|
10,000
|
10,000
|
私立學校
|
20,000
|
20,000
|
||
第四級
|
超過50萬~60萬以下
|
公立學校
|
7,500
|
7,500
|
私立學校
|
15,000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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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級
|
超過60萬~7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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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
|
5,000
|
5,000
|
私立學校
|
1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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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省思
世界主要的資本主義的國家都視教育為商品,學生變成消費者,政府將教育轉化為市場中的消費商品,使得教育變成不是人人可以享受的基本服務,而成為所謂的「誰『買得起』與誰『買不起』」的問題。教育商品化的趨勢是受到諸多反全球化的社會團體強烈質疑與批判。我們仍然深信,政府乃是基於人民公共意志與社會契約而成立的,政府職能必須提供人民基本自然權利要求,而教育權正是公民基本的自然權利之一。因此,政府必須承擔教育公共化的責任。
從社會主義的精神與原則指出,政府不可以放任資本主義教育政策肆無忌憚的發展,特別是高等教育私有化/市場化/去管制化/商品化的趨勢,否則機會的均等就像的國王的新衣,空有形式的意義,而無實質的內涵,不斷的創造出理所當然的神話繼續壓迫底層的、邊緣的、被宰制的弱勢者。社會主義強調教育需要全面的公共化才有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可能。教育公共化訴求,完全具備了政治及社會的正當性,更是憲法社會國原則中的具體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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